据潇湘晨报2016年11月23日报道,10月31日,长沙一驾校教练在上班时间,携带一把仿真枪到驾校,意外走火击中另外一名教练。致该教练于11月13日中午不治身亡。“当时我正在家里带孩子,有人打电话说我丈夫被枪击中了。”11月22日,卢女士回忆起丈夫赵更生中枪一事,仍痛哭不已。她说,10月31日,在雨花区鸿运达驾校檀香山校区,一名王姓教练带了一把仿真枪,不慎走火击中同为教练的赵更生。十三天后,赵更生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 潇湘晨报7月4日讯 近日,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开庭审理王某生涉嫌过失致同事赵某生死亡罪一案。与王某生一同受审的,还有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的王某和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的伍某。赵某生的家属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生和王某二人共同赔偿赵某生丧葬费等损失共23万余元。 庭审时,王某生称,自己之所以带枪上班,是因为得知自己所在的驾校领导喜欢吃斑鸠等野味,借枪打鸟就是为了讨好领导。庭审过程中,王某生向赵某生母亲鞠了个躬。“我宁愿当时出事的人是我。”王某生称,出事后自己一直很愧疚,并表示以后会尽力(抚养)赵某生的孩子。 庭审时,赵某生家属的代理律师对王某生的自首情节的认定表示不认同。对此,公诉人表示,王某生的自首情节可被认定,相关证人也能证明事发后王某生让旁边的人打了110,自己选择先救人。随后自己再拨打了110报警。法院将择期宣布审判结果。 (潇湘晨报 记者 周凌如 陈诗娴 实习生 刘永强 通讯员 余颖 谭霖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