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9岁的男子胡某晚上在摩托车未开灯的情况下上路行驶,差点与人相撞,其不但不道歉,反而辱骂对方,并用手强扭对方的右手大拇指致粉碎性骨折。12月3日,公安机关以胡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 29岁的男子胡某晚上在摩托车未开灯的情况下上路行驶,差点与人相撞,其不但不道歉,反而辱骂对方,并用手强扭对方的右手大拇指致粉碎性骨折。12月3日,公安机关以胡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013年5月31日晚上19时许,胡某从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合花村骑着未开灯的摩托车前往株洲市区,途经群丰镇合花园林附近的九道桥时差点与从对面骑着摩托车相向行驶的袁某相撞,胡某遂与袁某相互对骂并开始扭打。随后,胡某准备骑摩托车离开,袁某为了阻拦胡某,便用手抓住其摩托车上的一个反光镜。胡某见此,用手强扭袁某的右手大拇指致粉碎性骨折。 后经法医鉴定,袁某的伤情为轻伤。10月28日,胡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