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刘日照 李佳乐)近日,永兴县原政府办副主任、县城建联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曹某因放任违法违规建设,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被永兴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010年12月至2013年3月间,永兴县富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富荣小区的过程中,严重违反规划规定,存在超层、超红线建设等违法违规情况。永兴县城建联合执法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富荣小区违规违法建设的情况后,多次下达《违法违规建设停工通知书》,并采取责令停工、对搅拌机升降机上锁等措施。期间,富荣小区开发商曹国荣多次找到该县城建联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曹某,请求其给予关照。曹某在接受曹国荣的宴请和烟酒等礼物后,考虑到曹国荣在其担任该县房产局局长期间,曾经送过1万元现金,于是出面帮曹国荣说情,要求县城建联合执法大队巡查组工作人员开锁,放任富荣小区项目继续违法违规施工。最终造成富荣小区项目超规划建筑面积13853.95平方米、超红线建筑面积14216.76平方米的严重后果,致使国家土地价款流失1519.9569万元,在该县房地产行业造成恶劣影响。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