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表彰决定(高检发〔2011〕2号),涟源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这是娄底检察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2009年以来,该院坚持“抓执法强服务、抓班子强队伍、抓办案强质量、抓制度强管理、抓装备强保障、抓宣传强形象的”的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和《2009-2012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广泛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不断深化检察改革,精诚团结,奋发图强,开拓进取,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内部活力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和执法公信度进一步提升,全面建设呈现出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2009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院,精细化管理项目被评为省级精品项目,2010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被省委政府评为文明单位,反贪、反渎、公诉等八个业务部门在娄底市检察系统评比中,排名第一。 高检院要求: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创造新经验,取得新业绩;广大检察人员要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统筹抓好各项工作,深入推进人民检察院基层基础建设,筑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根基,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权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李兵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