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曹德莉)11月22日下午,省检察院政治部致电郴州市苏仙区检察院,祝贺该院顺利通过“湖南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验收。这是苏仙区检察院继创“省级文明窗口单位”、“省文明单位”后获得的又一项省级荣誉...
近三年来,苏仙区检察院切实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积极建设具有苏仙特色的检察文化,以检察文化凝聚精神力量,沉积“厚德、崇法、笃行、求是”的苏检精神,促进了检察工作的不断创新发展。 据悉,由湖南省检察院组织的验收组,曾于10月份现场参观了苏仙区检察院新办公大楼的案管、控申大厅、办案工作区和文化走廊、健身房、荣誉室,听取了该院负责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介绍,对该院的检察文化建设给予高度评价。 验收检查分资料查阅、问卷座谈和现场汇报三组进行。汇报会上,验收组听取了苏仙区检察院检察长傅晓斌所作的题为《强化检察文化建设,助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专题汇报。在综合评定三组检查情况后认为,该院在2011年以来的省级检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争创中,部署细致、工作扎实、效果明显、富有特色。创建工作与检察业务结合紧密、同步推进,相互促进融合;创建工作成效明显,机关文化氛围浓郁、文化建设主题鲜明,干警个个精神饱满,给人环境清新、朝气蓬勃的印象;“一堂(检察课堂)、一队(群众工作服务队)、一牌(上岗挂牌)、一桌(“光盘”文明餐桌行动)、一廊(廉政文化宣传长廊)等“五个一”建设推进有序,“制度文化、形象文化、精神文化、和谐文化”、“四位一体”的检察文化管理模式运转有序,社会反响较好;创建资料和汇报材料准备用心、内容丰富、言之有物。 该院检察长傅晓斌表示,在检察文化创建的路上,苏仙区检察院今后一定会秉承“苏检精神”,再接再厉,努力发挥检察院文化建设的示范、引领、带头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