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宜章县人民检察院被湖南省委、省政府授予2012年度“湖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该院实现了多年奋力争创这一省级荣誉的目标...
近年来,宜章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通过文明争创活动,提升干警整体素质,优化办公办案及内外部环境设施建设,促进文明规范执法,推动检察工作全面科学发展。2010年,该院被郴州市委、市政府评为“郴州市文明标兵单位”后,又把目标定在了争创“湖南省文明单位”上,积极开展富有检察特色的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加强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不断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窗口形象建设,推行文明行为、文明用语,争做文明执法的宜检人。积极开展文明干警、文明科室、文明家庭、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举行经常性演讲、征文、书法等竞赛活动;定期举行篮球、羽毛球、广播体操、长跑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定期举办检察长推荐读书、支部书记读书报告、宜检人讲坛等文化学习活动。 在文明创建活动中,该院努力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文明创建与检察文化建设相结合;二是文明创建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三是文明创建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相结合;四是文明创建与开展纪律作风整顿相结合。形成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的良好局面。 (作者:欧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