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湘潭市工商局巧治格式合同的“霸王条款”效果好 湖南在线(朱培立)讯:2011年上半年开始,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着手清理和整治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该局于2011年5月26日在“湘潭红盾网”上发布了... 湖南在线讯(朱培立)2011年上半年开始,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着手清理和整治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该局于2011年5月26日在“湘潭红盾网”上发布了《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征集“霸王条款”内容》的通知,一是利用该《通知》让广大市民知道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对各类经营者使用的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利用该《通知》让广大消费者了解经营者在格式合同中制定免除自已责任或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都属“霸王条款”;三是发动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霸王条款”内容、线索和案源。 征集“霸王条款”的《通知》发出后,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陆续收到了房屋买卖、房屋中介、住宅装饰装修、物业管理、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有线电视、旅游、运输、快递等方面一些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该局从中整理出了50份格式合同初步认定含有“霸王条款”,这些含有“霸王条款”的格式合同涉及九大行业。 面对征集的格式合同“霸王条款”,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以“巧治”的方法来达到既教育经营者,打击合同违法行为,又替消费者维权,更向老百姓普法的目的。于是,该局注重抓住对格式合同点评这一环节。他们专门制定了《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格式合同点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新平任组长的格式合同条款评审领导小组,聘请了包括大学教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消费者在内的9名专家,成立了格式合同条款评审专家组。2012年9月28日该局专门下发潭市工商[2012]88号文件,印发了《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格式合同点评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工作扎实,积极与专家组沟通,认真向专家组介绍情况,专家们工作认真负责,对提交点评的每一份格式合同都认真剖析,由专家们单个或分小组先出具书面的点评意见,然后专家组集中合议后再形成统一的专家组意见,交领导小组分类分别处理。专家组成员、注册咨询师、市人大代表、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何琪为了作好点评工作,深入相关单位调查走访,同时宣传讲解涉及格式合同“霸王条款”的相关法律知识。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陈小放认为:专家点评格式合同本身具有很好的宣传效果和发动功能,这种点评能够促整改,整改好了就是这次清理整治“霸王条款”的实际成果! 湘潭市房产管理局、湘潭市盘龙置业有限公司等单位,认真贯彻这次全国统一清理和整治格式合同中“霸王条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积极组织本单位自清自查,认真审查自己单位正在使用的格式合同文本。为了杜绝格式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现“霸王条款”,湘潭市房产管理局产权交易登记处处长谢国宏除了自己亲自推敲修改文本中的符号表述和“选填”限项、“任填”范围等内容外,还广泛听取相关专家对湘潭市2012年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修改意见,消费者对此十分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