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湘潭市雨湖区为有效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市民素质,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效,从去年7月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做文明使者,创宜居雨湖”活动,由区级领导带头,全区各级各部门机关干部佩戴文明劝导员工作牌按区城管...
湘潭市雨湖区为有效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市民素质,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效,从去年7月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做文明使者,创宜居雨湖”活动,由区级领导带头,全区各级各部门机关干部佩戴文明劝导员工作牌按区城管委划定的责任路段进行文明劝导。劝导的主要内容有:宣讲政策、法律法规、“创建文明城市”知识、市民文明公约等;劝导临街单位、门店履行门前三包的职责;劝导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车主按停车位有序停放;劝导道路沿线门店、流动摊担占道经营和门店超店堂经营行为;劝导无证占道商业促销行为;劝导市民随地吐痰和乱丢烟头等不文明行为;劝导机动车和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通过半年多的劝导活动,雨湖地区城市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状况明显好转。但是由于劝导员没有执法权,在一些流动人口多、占道经营多、乱停乱靠多的繁华地段劝导效果并不理想。这些问题引起了湘潭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了美化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建设幸福湘潭,根据相关法律、条例等,于2011年12月10日发布了《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乱吐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穿等行为的通告》,自2012年1月1日起实行,第1个月以教育告诫为主,2012年2月1日起由市容环境监督员对不文明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作者:朱持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