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创新社会救助对象金融资产查询模式增强社会救助效果
时间:2015-11-14 11:57来源: 责任编辑:
湖南民生在线讯(谭建员)2011年以来,为确保廉租住房、城乡低保等惠及低收入家庭的社会救助政策公开公正实施,湘潭市率先在全国地市级市开展社会救助对象金融资产查询工作。三年来,湘潭市共查出不符合经济困难救助及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946户,节
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谭建员)2011年以来,为确保廉租住房、城乡低保等惠及低收入家庭的社会救助政策公开公正实施,湘潭市率先在全国地市级市开展社会救助对象金融资产查询工作。三年来,湘潭市共查出不符合经济困难... 湖南民生在线讯(谭建员)2011年以来,为确保廉租住房、城乡低保等惠及低收入家庭的社会救助政策公开公正实施,湘潭市率先在全国地市级市开展社会救助对象金融资产查询工作。三年来,湘潭市共查出不符合经济困难救助及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946户,节省4000多万元救助资金。
主要做法
(一)政府牵头构建社会救助对象金融资产查询联动机制。成立城市低收入和城乡低保家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挂帅,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金融证券办以及25个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参加;明确由人民银行牵头协调全市金融机构提供救助申请人家庭成员金融资产状况信息,相继出台了《湘潭市城市低收入和城乡低保家庭金融资产查询操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等文件,将城市低收入和城乡低保家庭成员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纳入认定范围。
(二)实行“授权委托查询”方式,破解个人金融信息查询授权难点。当前金融机构对客户信息的保密遵从《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规,除本人外,只有公检法、监察等部门在出具统一制式的查询通知、介绍信和身份证明后才能帮助协查客户金融资产状况。湘潭市明确提出了“授权委托查询方式”,即社会救助的申请家庭在提交救助申请的同时,其家庭成员必须共同签订“经济状况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授权核查机构和金融机构对其经济状况信息进行比对。
(三)规范经济核查行为,加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一是合理设置工作流程。在社会救助对象经济状况核对过程中,实行先其他资产后金融资产的核查流程,避免过多过滥查询个人金融信息。二是限定信息使用范围。核查机构获得的金融资产信息仅限在社会救助对象认定过程中与申请人申报情况进行比对,严禁扩大适用范围。三是明确信息保密责任。市民政部门、核查机构分别与各金融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规定上述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获得的申请人金融资产信息负有严格保密责任。因保密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查询对象金融资产信息泄露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民政部门负责,并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换,约束社会救助申请者失信行为。对家庭经济状况申报不属实、隐瞒财产和收入、骗取社会救助待遇的申请人,除对其取消资格、追回款物外,还通过跨部门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共享机制,将其失信行为与全市金融机构进行共享,进而影响其家庭成员申请银行贷款、办理银行卡等金融活动。
工作成效
(一)节约社会救助资源,实现核查结果“零异议”。2011年以来,共对3075户救助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查询对比,查出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677户,查出率达到22%;对1673户新申请廉租房的家庭进行查询对比,查出不符合条件269户,查处率达到16%。三年来已节省4000多万元救助资金用于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
(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信息保护“零纠纷”。2011年以来,金融机构共收到协查信息近3万条,对2500多户救助申请家庭进行了数据采集,查出金融资产超标信息600余条,无一例纠纷,有效促进了社会救助的公平性建设。
(三)形成制度威慑力,促进社会诚信建设。社会救助对象金融资产查询机制的建立,向社会公众释放出政府部门全面掌握救助申请者家庭经济状况的强有力信号。2011年以来,共开展了10余批次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每批次有近30%的申请人在了解金融资产查询机制后主动退出申请,极大地促进了救助申请人的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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