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讯:“下单时已支付货款和运费,为何签收包裹的时候还要交钱?”近日,有消费者向本网反映息县白土店一快递代理点涉嫌违规收费。记者前往事发地调查,发现息县多个乡镇快递投送点普遍存在二次收费现象,收费标准多为:中小件包裹每件3元,大件物品视重量而定,一般每件在6元至10元不等。
这样的收费行为到底是否合理?有没有违规?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当事人和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法律界人士。 “不仅是白土店,息县其他乡镇也有类似的情况。”一位邮局工作人员这样对记者说。随后,记者走访了八里岔、杨店、等多个乡镇发现,除个别网点,大多快递公司的包裹代理收取点存在取件收费现象。
![]() 大大小小几十件快递
乡镇快递取件收费普遍存在 超区域不应由消费者买单
经过这几天的调查了解,记者发现,乡镇代理点收“取件费”已经成了常态。这不,这几天,我们的热线电话几乎被打爆了,大家纷纷反映,他们那儿的快递代理点也收“取件费”。 居民表示,快递寄件时,已经写清楚了地址,如果寄件到达不了乡镇,收件时,快递公司应该告知寄件人,更换其它的快递公司,而不应该让收件人另外付取件费。 针对乡镇快递代理点收“取件费”一事,记者也多次联系各个快递公司,得到的答复都是“超区费”是向发件网点收取的,而不是由消费者来承担。
按理说,我们网购下单的时候,已经支付了运费,签收包裹的时候不应该收费才对。可是,不少快递公司的网点只分布到县城,乡镇快递的“最后一公里”无法打通,也就催生了代理点。代理点从县城的仓库领取包裹运到乡镇,依靠额外的收费来填补这段路程的车油损耗和人员工资。之前,我们也多次向各大快递公司求证,得到的答复都是“快递超区费”不应由收件人买单。可是,现状是,快递公司给代理点的补贴少,他们入不敷出,就把一部分成本转嫁给收件人。这样属不属于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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