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核心提示: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发出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招聘备案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可申请工资性岗位补贴,其中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岗位补贴标准由5000元/人提高到90...
核心提示: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发出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招聘备案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可申请工资性岗位补贴,其中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岗位补贴标准由5000元/人提高到9000元/人,以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
北京晨报10月10日报道 自10月1日起,零就业 补贴范围标准提高 考虑到失业人员的就业难度和就业紧迫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岗位补贴范围由目前的“40、50”失业人员和中、重度残疾失业人员,扩大到“40、50”失业人员、 补贴费按年份发放 发放方式由“履行劳动合同满1年后,补贴3000元,履行劳动合同满2年后,再补贴2000元”,调整为“用工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后,补贴3000元;之后每工作满1年再补贴3000元,直至补贴期满”。 “十一”开始实施 据了解,新的岗位补贴办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执行。用人单位招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