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由于在澳门赌博欠下巨额赌资,广东大经贸杂志社原社长、总编辑赖球被控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挪用公款120多万元用于偿还赌债。昨日,赖球出现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被告席上,天河区国税分局50多名公务员旁听了此案。...
由于在澳门赌博欠下巨额赌资,广东大经贸杂志社原社长、总编辑赖球被控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挪用公款120多万元用于偿还赌债。昨日,赖球出现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被告席上,天河区国税分局50多名公务员旁听了此案。
指控:虚构印刷费饱私囊 据公诉方指控,2004年12月至2006年11月期间,研究生学历的赖球利用担任广东大经贸杂志社社长、总编辑的职务之便,非法挪用公款高达120多万元,用于偿还赌债。其具体作案手法是:赖球用自己购买的收据,盖上杂志社的公章,多次以杂志社名义分别向5人借款63.8万元;虚构以支付印刷费为名,在单位财务部领取支票,金额达45万余元;借口杂志社要在外市开办事处,私自向他人收取承办业务押金和杂志征订费共11.5万元。 此外,公诉机关还指控赖球把杂志社租赁的一辆面包车和属于杂志社的一辆报废的丰田小汽车抵押给放高利贷的人。 案发后,赖球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 辩称:我不是社长! 法庭上,赖球说话声音不大但语速很快,反应敏捷。他对各种法律条文了然于心,连具体适用第几条都能流利地背出来。赖球辩称大经贸杂志社2004年之后已转制为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是自负盈亏、自办筹款的企业,且没有任何法律文书能够证明自己是杂志社的社长,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也从来没有聘用过自己为杂志社社长,因此自己的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只能算挪用资金罪。在最后陈述阶段,赖球还“引经据典”地找出了一个案例来论证自己不具备挪用公款罪主体身份资格,惹来旁听人员阵阵议论。 对此,公诉方认为虽然2004年杂志社转制为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但是按照政策的延续性,赖球仍然担任该杂志社的社长,实际上赖球也一直利用大经贸杂志社社长职务之便挪用公款。 赖球还辩称自己所挪用的公款并非全部用于偿还赌资,其中部分是用于日常开支和其他开支,并称公诉方称自己把公款全部用于偿还赌债“对自己的声誉不好”。 此案将择期宣判。 (作者 曹晶晶 李惠媛) Tags:杂志 志社 社原 原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