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梦CMS - 轻松建站从此开始!

当前位置: > 经 济 >

关于城市社区运行经费保障的研究

时间:2015-11-13 18:36来源: 责任编辑:
社区是构成我国社会管理体系的最基层单元。“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党和政府的很多工作都要靠基层社区来落实,社区居委会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极为重要的基础平台。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湘潭市社区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大力
  核心提示:社区是构成我国社会管理体系的最基层单元。“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党和政府的很多工作都要靠基层社区来落实,社区居委会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极为重要的基础平台。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湘...     社区是构成我国社会管理体系的最基层单元。“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党和政府的很多工作都要靠基层社区来落实,社区居委会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极为重要的基础平台。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湘潭市社区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大力推进和谐社区、两型社区的创建,社区服务民生需求的职能开始彰显,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探索社区运行经费财政保障机制,最近我们组织对湘潭市部分社区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一次调研。调查表明:随着财政投入的不断加大,湘潭市社区基本运行经费得到保障,但由于社区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日趋繁重,居民对社区的服务需求日益迫切,加之大部分社区基础设施薄弱,社区经费离实际需要仍有较大缺口,社区运行仍有一定困难,必须进一步拓宽社区运行经费的来源,进一步厘清社区工作权责及经费渠道,进一步理顺经费保障机制,确保社区基层工作的正常运行,促进社区整体功能的充分发挥。

    一、湘潭市社区经费运转现状

    目前湘潭市城区调整后共有129个社区,每个社区建立了以社区党支部为领导层、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为决策层、社区居委会为执行层的组织体系。社区配备3-4名工作人员,设主任一正两副,再加上社保员、低保员、计生员、综治员、协管员、民警“五员一警”,共9-10名工作人员。其中:社保员、低保员、综治员、协管员的工资及社保补贴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社区的经费来源主要分三块,即财政补助、社区共驻共建取得的捐赠收入、经营服务取得的收入。

    (一)社区经费的四个层次:

    1、人员经费。目前社区一般承担3-5人的工资、补助、社保补贴,因为“五员一警”中除计生员外,其他都由财政负担其基本工资和保险缴费,社区只负担这部分人的补助和福利。2008年人均开支水平24451元/年。

    2、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业务费、交通费、维修费、福利及工会经费、城管清扫、劳务费等支出。2008年按社区工作人员计算,人均公用支出22490元/年。按社区管辖人口数计算,人均社区日常公用经费16.84元/年。

    3、财政投入社区的工作经费。近两年湘潭市财政投入社区的工作经费2009年为5万元、2010年为12万元。同时,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到社区的社保员、低保员、综治员、协管员这四个岗位,财政负担的工资及社保补贴共计4.2万元。

    4、其他专项工作经费开支。主要是社区建设等专项经费支出。

    (二)社区财务收支情况:

    社区的财务基本上是以收定支。即全年能筹到多少钱就用多少钱,全部收入有90%用于人员和公用经费,仅有10%用于社区建设经费。

    1、社区财务收入结构分析:①财政补助仍是社区的主要来源。2008年财政补助(5万元/年)占社区总收入的28.8%,本次调查的13个社区中有8个占总收入30%以上,最高的板塘社区的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63%,如果再加上08年政府安排的公益性岗位财政补助2.66万元(低保员、社保员),财政给社区的补助平均占社区总收入的43.8%。②社区经营服务性收入不均衡。经营服务性收入主要为门面出租收入和卫生费收入,占总收入的24.75%,有门面出租的社区在被调查的13个社区中,只有5个社区有租金收入,安乐、板塘等4个社区没有经营服务性收入。③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收入是社区创收主要来源,但受所处地域的差别影响,社区之间收入不平衡。捐赠收入平均占总收入的27.42%,但相比悬殊比较大,如:纱厂街、泗洲庵社区分别占53.88%、54.64%,车站路、霞光社区只分别仅占8.13%、8.96%,驻社区范围内单位的数量和效益的好坏直接影响捐赠收入的多少。其他收入仅占8%。

   2、社区经费支出情况分析:①人员支出成为社区的主要负担。社区工作人员实际的人均人员支出20530元,占总支出的47.11%,其中:人员工资补贴及奖金17596元/人(月平均收入1466元)、社会保险缴费2934元/人。最高的人均支出车站路社区为37291元,最低的板塘社区只12847元,应缴的工作人员保险费都拖欠未缴。造成社区人员收入水平不均衡的原因主要是各社区区域内经济发展不平衡,直接影响社区和社区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的高低。②社区日常事务的支出是社区经费保障的主要部分。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平均占总支出的43.34%,按社区内人口数测算,人均社区日常公用经费16.84元。人均费用水平跟社区环境及人群的素质、生活水平密切相关。比如:老城区及困难单位和破产改制企业较多的社区,下岗职工和低保对象等弱势群体相对比较多,综治维稳工作难度也相对比较大,因此,日常公用经费也相应增加。③专项经费支出不到总支出的10%,专项经费主要是社区建设方面的支出,如社区办公用房及活动场地和设施的建设,从2008年的数据看,13个社区中仅有4个社区列支了社区建设经费支出。

    二、目前社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社区基础薄弱。

    1、“造血”能力不强。社区是一个以服务居民为主的群众自治性组织,社区经济的“造血”功能弱化。社区所谓的创收能力绝大部分靠社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捐赠取得的收入,只有少数个别社区因资产暂时闲置,对外出租取得少量的租金收入。从社区的财务收支情况来看,绝大部分都存在收不抵支,经费严重不足,个别社区还有拖欠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的情况。

    2、服务设施滞后。目前还有部分社区没有办公场地,很多社区都是借用办公场地。潭市发【2009】23号《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干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的意见》中明确:“开发小区建设单位要按开发建筑面积1%的比例,同步开发建设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或等量配套建设资金),无偿提供给社区。破产改制企业社会事务移交给社区,将总资产的0.5%-1%(含办公服务场地和设施)无偿拨给社区”,到目前为止,该项政策没有落实到位。同时,社区功能环境有待改善,有的社区除了拥挤的办公用房外,没有便民服务的社区服务中心,也缺乏居民活动娱乐场所等。

    (二)社区承载工作超负荷。

    目前社区需要参与的社会性服务事务已延伸至社会管理的各个层面。总体上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份是党务工作,包括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管理、社区群团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纪检、监察、国防、宣教工作、信访及综治维稳工作、文明城市的创建等5类49项工作;第二部分是政府行政工作,包括社区行政管理、经济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民政及社区建设工作、社区社会保障及就业再就业工作、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城市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爱卫工作、消防安全及生产安全工作、社区文化和体育工作、社区科普工作及市区中心工作等12类77项工作。总计17大类126项,这些工作都有明确的目标和考核,而且很多部门的工作都要深入社区检查验收,为应付各部门的检查,逼得社区工作人员上网查赶资料,甚至有的包装做假,还有的社区因场地小,各种部门规范性建设的公示牌换个不停,哪个部门来检查工作,就换上哪个部门的宣传公示牌。由于社区工作人员和精力有限,为应付上级对社区工作的考核,很多社区只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而没有时间和精力上户与居民群众开展面对面交流,真正掌握居民情况,引导居民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这一状况改变了社区工作职能的本质,同时,有些部门布置下去的工作质量也大打折扣。这些工作大部分都没有经费投入,繁多的事务给社区工作带来的不仅是工作上的压力,而且在财力上给社区造成了沉重的负担。

    (三)经费保障难以到位。

    1、 “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的机制不健全。目前已统一实行 “费随事转 ”的事项是党务工作部分中的党员的接转、管理费(100元/人),由区组织部拨付到位。第一年的居民参加医保工作,相关部门按每参保一户奖励3元。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以奖代投,岳塘区政府在城市维护费中安排5000元/年,在年底考核以奖励兑现。除此以外,政府下达的一些中心工作如计生工作、综治维稳、08-09年开展的经济普查、环保普查、“煤改气”工作等都没有专项经费安排到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是一票否决的工作,要求要配备专干,“计划生育人口信息一盘棋”的工作,就要求每个社区配备电脑,并且要装宽带,而且这项工作在短期内必须完成,很多社区只好花钱请人录信息,工作完成了,但计生工作从来没有任何经费,相反,在财政下拨的经费里,每年要扣掉1000元的计生经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这也是一项一票否决的工作,当前形势下,社会稳定成为一项压倒一切的大事,因此,维稳工作也成了社区工作的重心,尤其是在特护期内,那些有上访对象的社区必须24小时派人值班,确保对象不脱离视线,否则,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必须由社区派人接返,经费全部由社区自理。这些工作导致社区财务困难,社区主任常常为筹集社区经费而苦恼。

    2、财政安排经费存在克扣现象。财政投入对社区来说是社区经费的主要来源。但经我们这次调查了解,由于各种原因,街道存在不同程度的克扣社区经费的现象,如:雨湖区计生局对所有的社区在下拨经费中扣除1000元的计划生育经费;街道办事处以上收退休人员工资为名,克扣社区的经费,但社区反映是上缴街道管理费,最高的达45000元(如车站路社区),一般的1万元左右,社区对此反映强烈。

(四)缺乏考核激励机制。

    1、人员工资收入偏低。按2009年900元/月的标准,社区工作人员全年工资也不过10800元,仍低于2002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1158元。这样明显偏低的待遇,难以留得住优秀的社区工作人员,不利于社区的建设和发展。

    2、缺乏科学的考核机制。目前对社区的考核是以部门、街道考核为主的考评机制。社区的中心工作由服务群众变成了完成政府交办的具体繁杂的工作任务。居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社区工作人员没有能力和精力去关心。

    3、缺乏激励措施。没有建立将考核结果与工作经费和人员收入挂钩的激励机制。每个社区工作做好做坏,上级拨入的工作经费都一个样,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也是一个标准,这样没有充分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更谈不上社区工作方式不断创新。

    三、社区运行经费保障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投入,拓宽来源。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市、区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社区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协助市区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社区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因此,在社区经费来源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现状下,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为社区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办公条件,社区的专职人员的工资报酬、办公经费、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经费要纳入市、区两级的财政预算管理。2010年湘潭市各级财政安排社区运行经费由5万元增长到12万元,加上公益性岗位等方面的投入,社区经费近20万元,可基本满足社区日常经费需求。同时,各级政府要注重增强社区“造血”功能,用一定的引导资金,采取以奖代投等方式,引导社区多上经营服务性项目,既为社区群众搞好服务,又为社区增加创收,弥补社区建设经费的不足。要加强部门的配合协调,各级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和权限,采取有效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社区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协会、计划生育协会、慈善协会等群众组织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社区建设。要强化驻区单位的社区建设责任,积极推动驻区单位将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推动驻区单位将服务性、公益性、社会性事业逐步向社区开放,为社区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

    (二)规范下移,费随事转。

    市、区政府要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务准入制度,凡属于市、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凡依法应由社区协助事项,应当这社区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社区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依托社区开展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公安、司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建设、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环保、体育等部门要确保社区工作经费,确保公共服务落到实处。

    (三)综合规划,减负松绑。

    过去几年,为加强社区建设,我们实施的是“重社区、轻街道”的思路与模式,很多政府部门的工作绕过街道直达社区,使社区工作不堪重负。实践证明,这种思路与模式存在诸多弊端,我们应该统一规划和大力加强街道一级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将很多本应该由街道一级政府完成的工作交还街道,完全街道政府职能,减轻社区工作负担。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社区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解决社区目前的困难。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逐步在街道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要规范政府部门面向社区开展的各项检查评比达标活动,整合针对社区的各类会议、台帐和材料报表,让社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办自己的事。同时,要统一规划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2004年,湘潭市开展达标社区创建活动,对办公及活动用房的创建标准在100平方米以上的115个达标社区市财政采取以奖代投给予3万元奖励经费。今年7月份我们对现有的128个社区进行摸底,现有办公、活动用房平均216.98平方米。其中,拥有办公用房(产权)的社区74个,占社区总数的57.81%。目前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已经不能满足为居民服务和活动的需要,必须将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综合规划,并与社区卫生、警务、文化、体育、养老等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市、区级政府应统筹各类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对建设资金来源、产权归属、和使用管理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合理安排社区工作用房和服务设施的建设。

    (四)加强管理,科学考核。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充分发挥社区为民服务的积极性,确保社区工作真正落实到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上,以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为最高工作标准,市、区政府应该建立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核心的科学考核机制,将政府预算安排给社区的经费与考评结果挂起钩来。一是确保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到位,按湘潭市目前确定的社区人员工资标准测算,达到财政安排社区经费的60%。二是按财政安排社区经费的30%,保障社区基本的日常公用经费。为确保公用经费的公平、合理分配,建议在全区范围内将安排到社区的日常公用经费总额计算出全区人均服务人口的公用经费标准,按各个社区服务的人口数分配公用经费。三是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将社区经费的10%作为绩效考评的奖励经费,按考核结果,拉开档次,奖励到位。

    作者::钟素红 周晓青(湘潭市财政局)

 

 

 

Tags:关于 于城 城市 市社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尚未注册畅言帐号,请到后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