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昆明开尔科技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郑少峰涉嫌严重违法,向公职人员行贿,已被留置,配合调查;同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单位行贿罪判处北京市两家药业公司各罚款50万元,两家公司的负责人杨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5万元;10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杨硕涉嫌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一案,被提起公诉。(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如果把一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比喻成一条奔腾的河流,营商环境就是这条河流的源头活水。实践证明,哪个地方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营商环境公平透明、法治高效,资源就会向这个地方流动,企业等市场主体就会纷纷前往投资。由此可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推动一个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而笔者认为,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是最根本、最关键的实现途径。
所谓“亲”,就是领导干部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所谓“清”,就是领导干部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更不能搞权钱交易。那么如何构建既“亲”又“清”的政商关系?
要厘清政商交往边界。加强对党政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非公有制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廉洁从商教育,明晰政商交往中的禁止性行为,列出廉洁交往“负面清单”,从源头上减少可能滋生腐败的土壤;要着力拓宽监督渠道。推进“互联网+监督”、手机APP、监督服务微信群等监督平台的运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等行贿受贿高发领域,全面排查,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利益链,坚决清除政商关系“污染源”。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重要基础。只有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亲”而有度,“清”而无忧,才能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根本好转,让经济社会发展的源头活水长流常“清”。(湘潭县易俗河镇纪委 雍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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