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件事 南都讯 记者徐全盛 近期,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前海项目管理处原主任王觉民受贿案一审宣判,法院查明其受贿仅现金部分就有2300万元,另有收受外币、汽车等贿赂情节。因犯受贿罪,法院判处王觉民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涉案赃款赃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手握工程招投标信息,他受贿超2300万 王觉民曾任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督导处副处长、前海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等职务,而深圳建筑工务署负责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水务和交通工程项目除外)的资金管理、前期审批事项报批、招投标管理等等。其中,不少市政项目标的过亿,而王觉民手中掌握着大量市政项目招投标信息,对欲承揽相关项目的公司而言,可谓手握重权。 2016年5月,深圳市纪委通报称,王觉民不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参与赌博活动,也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打高尔夫球,进行钱色交易等等,并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罪。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和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审议,王觉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等被移交司法机关。 2016年10月,深圳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王觉民提起公诉,起诉书中认定王觉民通过提前告知相关招投标信息及承建企业所需资质等信息,帮助他人承揽工程项目,或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提供帮助等方式,共收受他人现金2300万元、总价值123.7万元的汽车3辆、油卡及购物卡15万元等。 帮人拿项目,一笔“好处费”收了1100万元 判决书显示,2011年至2014年,王觉民在担任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督导处副处长期间,通过提前告知相关招投标信息及承建企业所需资质等信息的方式,帮助深圳某桥梁隧道工程有限公司、深圳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揽了机场南路新建工程市政工程第1标段,及深圳电网北环110kV架空线改造入地电缆隧道工程项目。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下简称:市建工署)发布于2013年的工程信息显示,机场南路包含多个市政标段的项目,其中市政1标段的施工项目合同,总价格约为5.2亿元,实施单位为中铁二十五局。在该项目的招标前期,王觉民提前将一些招标细节透露给前述深圳某桥梁隧道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程某林,后程某林找到了中铁二十五局一位副总指挥。其后,中铁二十五局答应与程某林一起承揽这个项目,不过招投标是以中铁二十五局的名义。 当时,王觉民也是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该项目开标后,市建工署招标委员会按照流程组建技术标核查小组和答辩小组,王觉民作为核查小组负责人,其负责的核查小组在核查报告中将中铁二十五局定为唯一优秀,最终该项目由中铁二十五局中标。王觉民的供述显示,在2012年3月-2013年春节前,程某林先后给了他1100万元“好处费”。 类此手法,在深圳电网北环110kV架空线改造入地电缆隧道工程项目中,王觉民提前告知程某林招标及该项目企业若中标需要哪些资质等信息,程某林提前找了几家公司包括中铁隧道局合作,最终该项目由中铁隧道局中标,程某林任职的另一公司,以分包商的身份承担该项目的部分工程。为感谢在该项目的帮助,程某林又给了王觉民200万元现金,并在之后送给其一辆汽车以及2万元外币。 为他人公司提供帮助,向政府部门发公函 判决书披露,王觉民还利用职务之便,在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上,通过提前告知招投标信息及承建企业所需要的资质等信息的方式,帮助另一公司承接了前海合作区高压线下地通道及相关道路市政工程的I标和III标、前海景观桥工程I标等五个工程项目,并收受现金1000万元、总价值人民币91.7万元的汽车两辆及房屋装修款人民币50万元。其中,王觉民用贿款还购买了一套位于银湖的房产。 另外,2014年时,王觉民在担任前海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期间,还曾利用职务之便,为深圳某投资有限公司在前海码头的建设过程中提供帮助。事后收受了该公司总经理曾某磁给予的价值人民币15万元的油卡和购物卡。 与前述受贿款项不同的是,在这次受贿中,曾某磁请求王觉民在该公司建设土方外运临时码头方面提供帮助,王觉民利用时任前海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主任的职务便利,以“前海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的名义,分别致函南山区政府、深圳市交委、深圳市海事局等单位,请求上述单位对曾某磁任职的公司,在设立临时码头事宜上给予帮助。去函后,前述临时码头不久即建成投入使用。 深圳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判定王觉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涉案赃款赃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作者:徐全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