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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昆高速龙川段村民房屋遭强拆 当地官员回应“牺牲在所难免”

时间:2016-06-02 10:33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刘红艳

近日,记者收到河源市龙川县义都镇新岭村村民叶建生的投诉,投诉称:“2016年3月29日,龙川县拆迁办将我叶家三兄弟7户24口人居住的四合院祖屋强拆,家具、电器和生活用品全被掩埋。半个月之后,义都镇政府向我们的账户强行打入了远远低于双方约定的补偿数额款,我们分文未取。在此之前,龙川县拆迁办、义都镇政府并未按照国家房屋征收补偿政策执行,既没有和我们签定安置补偿协议,更不依法通过司法程序对房屋内的物品清点、签收进行拆迁,而是粗暴地擅自组织人员强行将房屋及物品毁坏,现在我们兄弟几家是住无固所,投诉无门!”

据了解,龙川县于2014年底召开新一轮交通建设大会战会议,提出大力实施“11233”工程,致力于改写龙川交通落后的局面,用5年时间打造高铁高速一体化交通大格局。其中汕昆高速龙川境内线路全程约21公里,总投资约21亿元,目前,该高速公路正在如火如荼的修建当中。

叶建生告诉记者:“今年3月29日,龙川县拆迁办、义都镇政府及几十名施工人员,趁我们男人不在家,将我70多岁的大嫂、儿媳妇和小孙女控制住,强行使用钩机推倒我们的房屋。屋内的所有家具、生活用品都被埋在里面。我们并不是‘刁民’,为了支持国防建设,我父子三人都曾参军,但没想到,龙川县拆迁办和义都镇政府会用如此野蛮的手段损害百姓利益来成就自己的政绩。”

在叶建生的倒塌房屋现场,记者看到了埋在破砖烂瓦中被砸坏的床、衣柜等生活用品,还有一些胡乱倒在地上的树木。在废墟旁边,搭建了一个用木条和编织布支撑起的简易棚架,摆放着煮食工具和碗筷。旁边一栋三层水泥楼房离伫立在旁边的汕昆高速公路的桥墩仅几米之遥,桥墩高大约离地四十多米。根据现场可以判断,当高速公路建好后,该路段的高架桥就会从楼房上空经过。而此时,倒塌房屋旁边修建桥梁的工人们正在紧张地施工作业,洒水车在尘土飞扬的工地喷洒水花降尘,一片赶工繁忙景象。

叶建生指着这栋三层红砖水泥楼房对者说:“这房子与被征收的四合院祖屋相连,是一个整体。房子朝向是坐北朝南,高架桥修建将在楼房上空架过,到时候没有阳光,我们兄弟几家都将在阴影和噪声中生存。本来这三层水泥楼房就在征收范围内,却没有被征,我们为此多次向龙川县拆迁办及义都镇政府请求将三层楼一并征收,但都协商无果。最终,龙川县拆迁办才与我们达成一致口头安置补偿方案,还要求我们将请求和安置补偿方案形成书面报告上交给义都镇政府。于是我们三兄弟代表整个家族在报告及分配书上签了字并盖上指印,但县拆迁办却没有在上面签字及盖章。现在我们脚下的宅基地就是我叶家7户人的建房用地,按照公路法规定高架桥修建30米范围内不得建筑房屋,但我们再也没有土地来建房解决居住问题了!”

在义都镇政府,副镇长叶海龙向记者出示了二份县政府印发汕昆高速公路(龙川段)征地、房屋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通知,征地补偿按省征地补偿粤国土[2011]21号文标准执行。叶海龙表示,他们曾多次找叶建生家族商谈,房屋征地补偿办法按县里发文规定标准执行。他对记者说:“其实就是补多补少的问题而已。叶家三层楼不征收是业主的主张,并不是我们不征。虽然拆除房屋前县拆迁办和征收户双方没有签定征收补偿协议合同,也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拆除房屋后,县拆迁办和我们镇政府及时购买了一万一千多元的生活用品解决叶建生家人的实际生活困难。”

龙川县政府征地拆迁办曾祥辉股长面对记者质疑“县拆迁办是否存在强拆行为”时称:“这么大的项目工程,牺牲点群众(利益)也是在所难免的!如果叶家再来找你们(记者),你们就叫他们派代表尽快来找我们商谈如何解决就是了”。然而,叶建生告诉记者他多次找镇政府商谈,叶海龙副镇长只是一味的推脱,以无权解决为托词打发自己,诉求仍然得不到实质性的解决。

法律人士告诉记者:龙川县拆迁办和义都镇政府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和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原则。龙川县和义都镇相关部门应及时纠正错误,尽快作出解决方案妥善处理该强拆事件。

据记者了解,龙川县拆迁办和义都镇政府对于叶建生家族的诉求目前仍未作出任何解决方案。该事件如何处理,记者将继续关注。(谷勇 廖露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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