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报3月2日讯( 柳德新肖义 王光明)省政府近日印发《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明确建立“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管理体制,实行“统一发证、统一收费、依规使用”原则... 本报3月2日讯( 柳德新 肖义 王光明)省政府近日印发《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明确建立“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管理体制,实行“统一发证、统一收费、依规使用”原则,并对采砂规划、许可、出让等作出相应规定。据悉,这是省政府第一次就河道采砂管理出台规范性文件,标志着我省根治河道采砂乱象、加快建立河道采砂长效管理机制迈出关键步伐。 建立“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管理体制 河道采砂乱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省河道采砂管理缺乏法规支撑,各部门难以有效发挥职能作用。省政府开展全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就把制定河道采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作为重中之重。 《试行办法》确定,河道采砂管理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应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 根据《试行办法》,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河道采砂规划、河道采砂防洪影响评价、统一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组织河道砂石开采权的有偿出让、河道采砂统一监督管理,牵头组织考核考评。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的职责也得到明确。 河道采砂实行统一规划 河道采砂乱象不止,很大程度上是没有一个全省统一的规划。为此,《试行办法》规定,“河道采砂实行统一规划”。 洞庭湖和湘水、资水、沅水、澧水干流及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要河道的采砂规划,由省水利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其他河道采砂规划,由有关市州、县市区水利(水务)局按照河道管理权限会同同级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河道采砂规划确定的禁采区、禁采期等依法应公开的事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 “统一发证、统一收费、依规使用” 《试行办法》强调,“河道采砂实行‘统一发证、统一收费、依规使用’原则”。 河道采砂许可证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放,具体发证管理办法由省水利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制定。收费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物价局等部门制定。 依规划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有偿出让方式取得河道砂石开采权的,应报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据悉,《湖南省河道采砂许可程序规定》、《湖南省河道砂石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湖南省河道采砂权出让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正在抓紧制定,争取在3月底前正式出台。 Tags:湖南 根治 河道 出台 管理 管理办法 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