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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学生手机上交后被班主任弄丢 钱该谁赔?

时间:2016-11-03 11:34来源:株洲晚报 责任编辑:刘红艳

昨日上午,小袁同学致电晚报热线28829110称:因为家庭原因,我不想继续在株洲市铁航艺术学校就读了,向班主任申请了退学,开学时缴纳了6800元学杂费,现在才读两个多月,学校只象征性退还1300多元费用。而且班主任将我上交的手机弄丢了,应该要给予赔偿。

记者 陈驰 核实: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位于荷塘区的市铁航艺术学校,见到了小袁。小袁说,因在学校无心就读,父亲又去世了,他想退学回去帮助母亲做事。

小袁来自农村,今年8月22日入学时交纳了6800元学杂费,10月28日向班主任申请退学。“我读书才两个多月,学校学工科告知我只能退还1300多元学杂费。”小袁说,还有手机的事情,他希望学校能理解其家庭困难,酌情处理。

记者向该校学工科工作人员了解到,小袁的确是自主退学,然而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张先生却称小袁在学校发生过斗殴,是被勒令退学。

该学校负责人解释,小袁是自主退学,张先生不了解情况,但根据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凡入学两个月后申请退学,学生所交费用不予退还。考虑到小袁的家庭情况,学校给小袁退了1300多元学杂费。因学校上课有上交手机的规定,而小袁的手机,的确是上交后被班主任弄丢了,手机是1800多元买的,所以折旧给予1500元赔偿。

随后,记者询问了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依据相关规定,入学两个月后,学费确实可以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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