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下午,在天元区泰山西路西环线下环线处,天元交警查获一男子无证驾驶,而有驾驶证的妻子却抱着不满一周岁的孩子坐在副驾驶。 当天下午1时许,天元交警大队民警在该路段设卡开展酒驾整治,一台牌照为湘B1Y**2的白色小车在卡口前20米位置停了下来。 交警看到,车内驾驶员和副驾驶上的女子迅速换座。交警赶上前时,一女子坐在驾驶座上,男子抱着不满一岁的孩子坐在副驾驶。执勤交警要求两人出示证件,该女子有驾驶证,而副驾驶座的男子没有驾驶证。 男子坚称一直是他妻子开车,待交警查出卡口相关信息后,他才承认为了让妻子抱小孩,自己确实无证驾驶了。 天元交警调查发现,车上是一家三口,男子袁某目前还是驾校的学员,尚未参加科目一考试。 交警还表示,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为其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根据车内位置危险系数排序,副驾驶座位最危险。 因为无证驾驶,袁某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拘留15天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