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检察院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时间:2015-11-15 10:11来源: 责任编辑:
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新阶主持学习 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文静)3月19日,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院党组成员、专委会委员及县管副科级实职领导干部参加了学习。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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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新阶主持学习
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文静)3月19日,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院党组成员、专委会委员及县管副科级实职领导干部参加了学习。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新阶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党组中心组学习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学习型政党的主要途径。要高度重视学习、善于进行学习,进一步加强学习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考勤、个人自学、集体研讨、学习档案、学习记录制度,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会上,肖新阶同志全文领学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他提出要充分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将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开展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相结合,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和教育实践活动实际,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不断深化学习,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在学习心得交流环节,与会同志争相发言。大家一致表示,要把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开展检察工作的行动指南,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锐意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不断开创南县检察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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