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文静)近日,南县人民检察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一年以来,该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加强检察工作和... 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文静)近日,南县人民检察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一年以来,该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加强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努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该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狠抓执法办案,促进平安南县建设;立足检察职能,着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推进法治南县建设;强化案件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牢牢把握检察工作宗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高起点、高标准地抓好文明单位创建,努力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