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靖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迁陵镇踏梯村党支部书记张发标、村秘书贾延安、综治专干陈治富、纪检监察专干周从忠等4人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6年5月,因张发标、贾延安、陈治富、周从忠不正确履职,出现群众私下议定以“带帽”形式平分产业奖扶资金。2017年6月,在精准扶贫突出问题整改期间,张发标等人未将发现的“带帽”问题及时处理,导致部分农户违规享受精准扶贫政策。2018年11月,张发标、贾延安、陈治富、周从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水田河镇吉铁村原村党支部书记伍远珍、原村主任吴绍新、原村秘书梁华成不按规定公示村务问题。2017年10月,伍远珍、吴绍新与梁华成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吉铁村庭院硬化项目实施方案。会后,未将实施方案、资金补助标准等具体内容进行公示,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对部分报账资金也未进行公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2019年2月,梁华成、伍远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绍新(非中共党员)给予通报批评处理。(保靖县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