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日报5月11日讯( 李军向曼琦 龚文中 章雪)5月11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杨隆吉、张水富(两人均为吉首市人)等38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因组织或参加黑社会性质组...
湖南日报5月11日讯( 李军 向曼琦 龚文中 章雪)5月11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杨隆吉、张水富(两人均为吉首市人)等38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因组织或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2项罪名,被告人石红军、张言君(两人均犯有命案)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杨隆吉、张水富、梁军红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张青红等3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杨隆吉、张水富等38人涉黑案,涉及组织或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12个罪名,涉案46起,是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近年来最大的一起涉黑案件。经法院审理查明,以杨隆吉、张水富为首的团伙在2004年至2009年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过程中,先后实施了一系列如非法买卖、持有枪支、弹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非法拘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其暴力犯罪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1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杨隆吉分团伙还开设赌场6次,非法牟利数百万元,非法买卖枪支1支,非法持有枪支5支,非法拘禁他人3次,故意毁坏他人财物1次,数额巨大。 法院审理认为,以杨隆吉、张水富为首的犯罪组织具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已经发展成为具有一定组织规模和经济实力的暴力犯罪群体,符合法律所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应当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予以处罚。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危害了当地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及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危害极大,应依法严惩。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Tags:湘西 特大 一审 宣判 人死 死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