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杨玉平 陈果)乔迁新居宴请好友来家做客本是件喜事,未料朋友在客厅里吸食毒品,碍于面子未制止,竟不知此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日前,湘潭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将杨子华提起公诉。
2016年2月12日,杨子华搬新家,邀请钟某某、马某某、彭某某等人来家做客。晚饭后,有吸毒史的钟某某提议吸食毒品,杨子华看朋友们兴致勃勃,碍于面子不好意思阻止,亦不知此行为涉嫌犯罪,便容留上述人员在其小客厅内吸食毒品。案发后,杨子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释法说理:吸食毒品有害健康,但并不构成犯罪,吸毒者一般仅会受到行政拘留,而一旦给吸毒者提供住房、私家车等场所,则触犯刑法,依法最高可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注:文中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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