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这次的纠纷是因我们而起,我们觉得很愧疚,希望你们双方能各自退让一步,达成和解,那我们也就安心了。”这是案外人刘某在庭前调解时对双方当事人的一番规劝。2014年9月1日下午,承办法官正在就一起合同纠纷... “这次的纠纷是因我们而起,我们觉得很愧疚,希望你们双方能各自退让一步,达成和解,那我们也就安心了。”这是案外人刘某在庭前调解时对双方当事人的一番规劝。
2014年9月1日下午,承办法官正在就一起合同纠纷案进行庭前调解。但让法官意外的是,参与调解的除了双方当事人,有一对夫妇作为案外人竟一定要参与调解,其中丈夫因中风导致半身不遂,也被背着进入了调解室。调解中,被告认可欠原告货款49 091.6元未付属实,但因公司暂时经济困难,故未及时偿还原告,希望原告宽限较长时间。但原告认为自己催讨多次被告均未偿付,要求立即支付全部货款,此时气氛陷入冷场的局面。
此时,案外人刘某向法官示意要求发言。因她多次请求,承办法官亦对其一定要参加调解感到不解,遂允许刘某进行陈述。刘某向法官解释了夫妻两人来参加调解的原因,是因为她丈夫原是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与本案双方当事人是朋友,因忽然中风花费巨额治疗费用,无法继续经营公司,在与被告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结算时将欠原告某贸易公司的货款转由被告向原告支付。夫妇俩认为原、被告之间的纠纷是因自己而起,故内心不安,一心想让双方达成和解。妻子刘某说了很久,在场的人都在默默的听着。案外人抢着把责任揽自己身上,这样的事情法官没碰到过,何况丈夫现在的情况如此让人同情。法官看到原告在听案外人陈述时有所动容,意识到这是一个调解的契机,遂趁热打铁,分别做原、被告的工作,原告最终同意宽限一段较长的时间。本案因案外人的参与,终于顺利促成了原、被告之间达成调解协议。
这次特殊的庭前调解,让承办法官明白了调解不应当拘泥于某种固定的方式,要善于发现调解的契机,案件的处理才有可能出现突破性的进展。
(通讯员 葛嘉 李妮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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