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题为《宁远县财政局脱贫摘帽:巧借保证金名义,实则为财政干部争谋福利》在朋友圈流传,引发热议。 文章称,在2017年12月5日前,即湖南省脱贫摘帽验收前,凡是财政局的领导干部必须缴纳“责任金”,脱贫攻坚工作省检通过后,“责任金”退还并且发放奖金。而宁远县这种将“扶贫工作与责任金挂钩”的做法,“无非是财政局的领导想借此机会为自己的财政干部捞点奖金”。
在该文章提到的宁财发【2017】60号《2017年迎接省脱贫摘帽验收和脱贫攻坚考核工作奖惩办法》文件中,记者看到“财政局所有班子成员、扶贫工作队员、扶贫帮扶责任人须每人缴纳600或400元责任金。在考核验收中达到验收要求并顺利通过后,将退还责任金并给予1200或8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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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记者就此致电宁远县财政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证实,向县财政局各科室工作人员收取责任金的通知属实,但该通知在发布两三天内已经被撤销,收取的部分责任金也全数退还。 该工作人员表示:“一开始是为了压实责任,今年要脱贫,任务很重,大家反应都很正常,没有什么意见。通知出来后,领导感觉不符合上级工作规范,就马上取消了。”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2017年湖南省脱贫摘帽验收工作已经顺利结束,验收结果直接纳入了年底工作考核,不再单独发放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