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非法生产烟草价值500余万元 祁东特大非法生产烟草薄片案一审宣判 本报12月25日讯( 曾妍李军)12月20日,备受关注的祁东县特大非法生产烟草案一审宣判。祁东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
非法生产烟草价值500余万元
祁东特大非法生产烟草薄片案一审宣判 本报12月25日讯( 曾妍 李军)12月20日,备受关注的祁东县特大非法生产烟草案一审宣判。祁东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龙六中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判处被告人邓再生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判处被告人刘应龙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据悉,此案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涉烟大案。 去年11月3日,根据群众举报,道县人龙六中、祁东县人邓再生、刘应龙在祁东县步云桥镇的非法烟草加工厂被衡阳市烟草专卖局和公安机关联合查处,当场查获相关生产设备1套,烟丝15900公斤、烟梗25710公斤、烟灰17930公斤。调查查明,自2010年5月至11月,该厂购进烟梗共9万余公斤,生产出成品烟丝55250公斤。此后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查处了龙六中在攸县渌田镇的加工厂,查获成品烟丝16280公斤、烟梗44115公斤、生产设备1套。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龙六中非法经营数额为2460650.4元,被告人邓再生、刘应龙非法经营数额为2585815.2元。本案系共同犯罪,龙六中、邓再生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刘应龙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鉴于邓再生有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法院结合其他相关证据,遂作出上述判决。 Tags:主犯 非法 生产 万元 烟草 被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