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刘钦)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辖区医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中,检察干警重点检查医院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明确,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病房内用电是否规范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督促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逐一记录,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同时向住院的病人及家属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检查结束后,检察干警重点叮嘱医院消防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因在疫情期间,住院的病人及家属在未出院时禁止出入,一定要严禁病人家属在病房内做饭、烧水或者使用大功率电器,注意好用电、用气的规范使用。医院巡查人员要加强火灾隐患自查自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素质。通过此次检查,切实提高了辖区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净化了场所的消防安全环境,切实消除了医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