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沅陵县纪委通报了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沅陵镇凤凰山居委会原支部书记田桂兰、原居委会主任高其国、原居委会报账员张吉辉截留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案。田桂兰、高其国、张吉辉3 人在2012年10月至2015年1月期间,截留农村危房改造资金60000元用于居委会办公场所维修;虚报套取社区平台建设资金45000元用于发放福利待遇。2017年6月13日,田桂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高其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张吉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没收3人违纪所得。 2.陈家滩乡原茶溪坪村支部书记邓必清虚列扶贫项目,套取国家扶贫资金案。2015至2016年期间,原茶溪坪村村支书邓必清与村民李某一起,合伙虚列葡萄产业项目,套取国家扶贫资金10万元,其中6万元存入村账,4万元私分给李某等人,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17年12月6日,邓必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荔溪乡芦洞村村委会主任吕长桂发放产业扶贫奖补资金过程中优亲厚友案。2015年,吕长桂利用职务之便,将其胞弟(非贫困户)养的牛以其他贫困户的名义作为贫困户发展产业上报,套取贫困户产业奖补资金1000元,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17年7月24日,吕长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沅陵县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