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李旭瑞)89年出生的吴某某在长沙某大学毕业后,在四川“欢乐谷”工作期间认识了同乡姚某某,两人年纪相仿,相见恨晚,相处一段时间后,姚某某因为吸毒、赌博经常找吴某某借钱。
2016年8月15日,姚某某突然找到刚辞职回家的吴某某,提议再借9000元钱购买冰毒回芷江贩卖,称自己有熟人散货,很快就可以赚钱,并承诺不仅偿还之前欠吴某某的两万块钱还给吴某某分红。刚辞职的吴某某为了让姚某某尽快还款,不惜铤而走险。于是两人在四川省成都市购进冰毒140余克,当晚两人轮流驾车连夜赶回芷江,意图贩卖,吴某某为防止姚某某偷偷吸食,还将毒品藏在自家床头柜中。次日,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将准备贩卖毒品的姚某某、吴某某抓获,从吴某某家中搜出冰毒115克。经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姚某某、吴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检察官提醒:毒品不仅断送个人幸福,也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我国历来对于毒品犯罪予以严厉打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吴某某曾经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却因涉毒贩毒,葬送了大好前程,令人惋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