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杨利强)2017年3月15日,由湖南省怀化市芷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在贵阳至福州长途大巴上盗窃一案,芷江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7年春节刚过,是务工人员外出的高峰期,一辆由贵阳驶往福州的长途大巴车上,山东籍男子张某某趁乘客舒某在芷江服务区下车吃饭之际,将舒某某放在座位上的一个黑色背包里的2万元现金盗走。舒某某上车后发现现金被盗后,随即报警。芷江公安民警接报后,随即与司乘人员取得联系,考虑到车上有40多名乘客,如果要求所有乘客等待调查,势必会给乘客的出行造成很大的麻烦,有违执法为民的初衷。为了不影响乘客的行程,芷江民警果断建议大巴继续向目的地行驶,并与福州车站派出所取得联系,将案情给车站派出所进行了通报。途中,芷江民警指示司乘人员查看车辆监控,锁定了作案男子张某某,随后司乘人员将这些情况向福州公安进行了反馈,在车辆到达福州车站后,两地公安民警将张某某当场抓获。 舒某某十分感谢公安民警,他说,自己想着去服务区吃个饭就上车,连包都没拿,幸亏有公安民警,不然可就麻烦了。不少乘客也对公安民警的人性化执法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