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后在高铁站寻衅滋事,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0月10日,辰溪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该县民政局提前退休干部全主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前,全主义受到广州铁路公安局怀化公安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经查明,2016年7月19日中午11时30分许,全主义在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对面一酒店请原部队服役期间人员5人吃饭喝酒。至14时许,全主义等人离开酒店并由全主义送5人至怀化高铁南站乘车。当时他身着迷彩服,违反车站管理规定,没有车票通过检票口进入车站。
15时20分许,全主义离开高铁站出站口准备返回辰溪,与一旅客碰触并发生口角。当日值班的怀化南站派出所一杨姓协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要求其出示车票。全主义不予配合且与协警发生争执,协警要求全主义到值班室接受处理。全主义出言不逊,辱骂协警,用脚蹬杨姓协警并多次击打其持有执法记录仪的左手,致使杨左手软组织挫伤、记录仪掉落在地,造成高铁出口处人员聚集,出站口秩序受到严重影响。
辰溪县纪委认为,全主义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寻衅滋事扰乱社会公共场所管理秩序,其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当天,全主义由派出所民警强制传唤带至怀化高铁南站派出所接受调查、询问和醒酒。第二天,他被处于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通讯员 陈季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