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李庚慧 全建辉)日前,沅陵县检察院根据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检察建议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依法规范“检察建议”的适用,使其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严格公正执法的重要抓手,沅陵县院科学规范发出“检察建议”,具体采取如下措施:
加强领导,检察长亲自抓,名确一名分管刑检的副检察长具体抓;对“检察建议”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进行评估,对效果不佳或难以达到预期目的的,不发或缓发;对发“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按照通知规定要求可以提出检察建议的范围提出“检察建议”;强化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定期对“检察建议”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评比,表彰优秀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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