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段柳媛 何文魁)“真是恶人先告状,抛夫弃子离家十余年了,一回来就告我离婚,我要她赔钱。”早上不到九点钟,一名当事人就来法庭反映情况。12月2日,经过近四个小时的倾听、沟通与调解,洪江市人民法院的段法官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
据悉,原、被告系初中同学,1990年6月18日在洪江市(原黔阳县)托口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1991年10月10日生育一子张某某。原告认为,由于婚后被告迷上了赌博,又不听规劝,导致双方的感情越来越差;2002年4月,原告对被告彻底失望,一气之下离家出走,断绝了与家里的一切联系,离家十多年后,原告回家找过被告拿户口本办身份证,但被告不肯;2015年10月19日,原告父亲去世,10月20日送葬完后,第二天被告还赶到原告娘家大骂、威胁原告,现在夫妻感情已破裂便诉至法院。被告认为,自己与原告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离婚,如果原告执意要离婚,原告要赔偿各项费用5万元。
本案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原告开始表示愿意出1万元,但讲了1个多小时的过来往事,被告也不肯让步,不停地发脾气。从上午10点谈到了下午2点多钟,最终双方才做出退步,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原告邱某与被告张某自愿离婚,原告邱某于2016年3月1日前自愿支付给被告张某经济补偿款20000元,原、被告均自愿放弃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款的权利。至此,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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