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赵晓峰)年仅17岁的陆某,2012年1月至6月伙同他人盗窃作案4次,盗得摩托车4辆,共计价值11015元。经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该县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处被告人陆某有期... 湖南民生在线讯(赵晓峰)年仅17岁的陆某,2012年1月至6月伙同他人盗窃作案4次,盗得摩托车4辆,共计价值11015元。经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该县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处被告人陆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千元。 陆某先后伙同吴某、刘某等人,分别于2012年1月、2月、4月、6月盗走4辆男士摩托车,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被告人陆某由于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小学毕业后便辍学随祖父母生活,缺乏管教而养成好逸恶劳的习惯。 青少年犯罪不容小视,应引起家庭、学校及社会的共同关注。 Tags:少年 半年 年内 四次 被判 有期徒刑 徒刑 九个 九个月 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