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在不少人的眼中,人到老年自然是应当相濡以沫,白头偕老。不过如今,很多人两鬓斑白,却唱起了“黄昏散”。2011年12月4日,芷江法院调处了一起老年人离婚案,离婚一方已是83岁高龄的老人,还自愿给付另一方... 在不少人的眼中,人到老年自然是应当相濡以沫,白头偕老。不过如今,很多人两鬓斑白,却唱起了“黄昏散”。2011年12月4日,芷江法院调处了一起老年人离婚案,离婚一方已是83岁高龄的老人,还自愿给付另一方近10000元的经济补偿。 6年前,60岁的殷某离开家乡来到芷江,做起了时年77岁的陈某的生活护理员(也就是保姆)。3年后,无依无靠的殷某在陈某的请求和承诺下,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在婚后3年的夫妻生活中,殷某对陈某百般体贴,将陈某的身体和生活调理得十分周到;但是陈某未能履行自己对殷某的承诺,加上陈某子女的极力反对,以致殷某完全丧失了在陈家继续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无奈之下,殷某只好寻求法律的帮助。 2011年11月2日,殷某向芷江法院提起了与陈某离婚的诉讼,并要求陈某补偿护理其身体和生活所付出的劳动。12月5日,芷江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并由陈某给付殷某9000元经济补偿。 (作者:曾凡青 颜朝阳 蒋镇嶷) Tags:昔日 保姆 妻子 今天 离婚 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