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3月6日讯 据市统计局《衡阳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初步核算,2017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132.48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8.5%。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41.38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211.13亿元,增长6.2%;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479.97亿元,增长12.5%。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3233元,增长9.5%。
湖南省各市州GDP排名
第13名 长沙 GDP:10535.51 亿元
第68名 岳阳 GDP:3258.03 亿元
69名 常德 GDP:3238.14 亿元
第76名 衡阳 GDP:3132.48亿元
第86名 株洲 GDP:2580.4亿元
第98名 郴州 GDP:2337.73亿元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300元 居民可支配收入,指的是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据市统计局《衡阳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300元,增长8.5%。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740元,其中食品烟酒支出6536元、居住支出3429元、医疗保健支出1263元、教育文化娱乐支出6162元。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0.1%。 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51元,增长8.0%。 其中工资性收入8143元、经营净收入4707元、转移净收入3818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763元,其中食品烟酒支出3872元、居住支出2586元、医疗保健支出969元。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