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男子先后两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重操旧业,结果再次进宫。近日,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涉嫌盗窃罪向该县法院提起公诉。 男子刘某于1994年12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刑有期徒刑10年...
一男子先后两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重操旧业,结果再次进宫。近日,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涉嫌盗窃罪向该县法院提起公诉。 男子刘某于1994年12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刑有期徒刑10年,2003年3月27日因犯盗窃罪被耒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满释放后,刘某亦不务正业,没有正当的收入来源。2012年9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伙同、陈某、谢某等人先后窜至衡南县茶市镇、向阳镇、相市乡、江口镇等地盗窃正在使用的通信电缆,刘某共参与盗窃通信电缆11起,价值共计124060元。 目前,该案在法院审理中。 (作者:衡南县人民检察院 郭琴) Tags:刑满释放 释放 不思悔改 悔改 重操旧业 再次 进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