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由耒阳市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犯罪嫌疑人徐某军、徐某元被依法批准逮捕,被拖欠工资的二十三名农民工朋友拿到了自己应得的工资。这是我市办理首例恶意欠薪刑事犯罪案件,彰显了...
近日,由耒阳市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犯罪嫌疑人徐某军、徐某元被依法批准逮捕,被拖欠工资的二十三名农民工朋友拿到了自己应得的工资。这是我市办理首例恶意欠薪刑事犯罪案件,彰显了检察、人社、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执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民本理念。 二十三名农民工朋友大部分来自贵州省,也有当地人,他们在耒阳市大和圩乡春江村园园砖厂从事辛苦的体力劳动,而砖厂老板徐某军、徐某元因经营不善,拖欠了大量的工资、原材料费等。两老板曾承诺在2012年11月30日支付员工工资,而就在11月29日该砖厂停止生产经营,徐某军等人离开砖厂不知去向、失去联系,共欠下了农民朋友的血汗钱共计147373元。 从此,二十多名农民工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这些农民朋友依法向耒阳市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控告,合理地提出自己的诉求。人社局迅速到耒阳市大和圩乡实地查看、走访,了解违法事由的具体情况,想方设法寻找徐某军等人。犯罪嫌疑人徐某军系外地人,户籍所在地为衡南县,早已逃到外地,失去联系,劳动部门经多方查找和努力后终无法取得有效成果。 人社局没有放弃为农民工朋友“讨薪”之路。2013年2月8日,人社局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向耒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建议书。检察长左才轩高度关注本案,指定专人办理,检察机关在审查全案证据材料、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积极发挥侦查监督职能,于同年2月27日通知公安机关立案。耒阳市公安局3月1日立案侦查后上网追逃,3月26日犯罪嫌疑人徐某军被广东省中山市公安机关抓获移交耒阳警方。4月19日耒阳市检察院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嫌疑人徐某军、徐某元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徐某军到案后,耒阳市人社局、检察院又积极开展了追讨欠薪的工作,联系犯罪嫌疑人家属、召集二十三名农民朋友,采取具体可行的解决措施,让犯罪嫌疑人一方筹集资金。4月19日,二十三名农民工高兴地从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领回久违的工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检察官提醒市民,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王拂冉、王勇、曹后立) Tags:耒阳市 行政 行政执法 执法 刑事 司法 联动 农民 农民工 民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