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霞流冲29死特大矿难3名责任人被公诉
时间:2015-11-15 13:36来源: 责任编辑:
在继去年5月28日对霞流冲煤矿三名生产责任人以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提起公诉后,4月12日,衡山县人民检察院对该起震惊全国致29人死亡的湖南省衡阳市霞流冲“10·29”特大矿难事故中分别负责主管领导、监管和监察的周某、尹某和侯某三名官员以涉
核心提示:在继去年5月28日对霞流冲煤矿三名生产责任人以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提起公诉后,4月12日,衡山县人民检察院对该起震惊全国致29人死亡的湖南省衡阳市霞流冲“10·29”特大矿难事故中分别负责主管领导、...
在继去年5月28日对霞流冲煤矿三名生产责任人以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提起公诉后,4月12日,衡山县人民检察院对该起震惊全国致29人死亡的湖南省衡阳市霞流冲“10·29”特大矿难事故中分别负责主管领导、监管和监察的周某、尹某和侯某三名官员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提起公诉。
监督不力矿难发生 霞流冲煤矿位于衡阳市衡山县长江镇境内,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因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矿内重大安全隐患得不到有效整治。矿难发生前,该矿在未排除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持续生产,为此,2010年3月17日衡阳煤监分局对该矿作出了责令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决定,但因被告人侯某等人监察执法不力,霞流冲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未扣押到位,也无跟进监察执法,致使该违法生产继续。2011年4月,时任衡阳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分管安全监管的被告人周某也曾多次带队对霞流冲煤矿进行现场监管执法,在发现存在众多重大安全隐患且违法生产等问题时,均未依法处置。2011年9月4日,该矿因违法生产发生致1人死亡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次日衡阳煤监分局向该矿口头下达了停产指令,同月7日衡阳市煤炭工业局对该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行政处罚决定,但仍因尹某、侯某的监管、监察不力,停产整顿期间违法生产依旧继续。正因为接二连三的执法监督不力,2011年10月29日18时07分,该矿发生震惊全国的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9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的严重后果。
追究监督官员 霞流冲煤矿为衡阳市市属国有煤矿。衡阳市煤炭工业局是霞流冲煤矿安全生产的地方监管部门,其直接负责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内设机构为安全监督管理科。湖南煤监局衡阳煤监分局是霞流冲煤矿安全生产的国家监察机构,其直接负责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察职责的内设机构为安全监察室和事故审理室。被告人周某时任衡阳市煤炭工业局分管安全监管工作的副局长,对该起事故负有主管领导责任;被告人尹某、侯某分别时任衡阳市煤炭工业局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和湖南煤监局衡阳分局事故审理室主任,各承担监管、监察职责,对该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后续 经湖南省政府专家组鉴定,导致“10.29”霞流冲特大矿难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一是矿井未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二是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三是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机电设备,上述三点致使霞流冲煤矿在事发前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作者:旷巍 刘顺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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