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因经济压力和无力一人带小孩,衡南县一90后未婚爸爸狠心贩卖自己的儿子。7月2日,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秦某涉嫌拐卖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09年6月开始,秦某和刘某相识、相恋,但一直未办理结...
因经济压力和无力一人带小孩,衡南县一90后未婚爸爸狠心贩卖自己的儿子。7月2日,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秦某涉嫌拐卖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09年6月开始,秦某和刘某相识、相恋,但一直未办理结婚证。2012年2月15日,刘某在医院产下一男婴(即秦某的儿子)。刘某因未婚生子和在逼婚未成的情况下,心存怨恨,儿子生下来后,不愿意照顾。因家里无人照料小孩,儿子生下来后就由秦某一人照顾抚养。到了2012年8月,秦某自感生活压力大、经济紧张,一个人带小孩很烦,加上刘某又逼其拿钱结婚,于是便萌生了将儿子卖给别人的想法。 2012年9月14日,秦某在百度贴吧注册了一个账号,并发布了一则卖孩子的网帖。同年9月27日一个网名为“绿竹”的人与秦某联系欲买其小孩。此后两天双方通过QQ网上聊天和手机通话联系,最终谈妥以6万元的价格交易,并确定了交易时间和地点。2012年10月2日上午,秦某带上儿子坐火车从衡阳赶往长沙。在长沙火车站与“绿竹”见面后,当天下午秦某抱着儿子就与“绿竹”夫妇在湖南省儿童医院对儿子做了身体检查。经检查秦某的儿子身体一切正常,“绿竹”夫妇就按照约定付给秦某6万元现金,双方签署了一份交易合同。回到衡阳后,秦某经不住家人多次询问,承认将儿子出卖的事实,刘某寻子心切遂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公安民警的解救,秦某的儿子最终在福建省被找回并在2012年12月7日由刘某领回。 目前,该案正在法院的审理中。 (作者:衡南县人民检察院 黄文峰) Tags:未婚 爸爸 贩卖 自己 自己的 儿子 被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