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兴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日前为市民尹女士颁发“居住权登记证明”。这是该中心颁发的永兴县第一本“居住权登记证明”,标志着居住权登记制度正式落地实施。
![]() 2024年以来,永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坚持“依法、规范、便民、高效”的服务理念,将“依法登记、保护产权”学习讨论活动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组织人员积极学习《不动产登记规程》的有关规定,在现有登记平台上新增居住权登记模块,全力保障了居住权登记在永兴县顺利实施,促使不动产登记领域“依法登记、保护产权”大讨论学习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据悉,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的一种用益物权,赋予居住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旨在解决“房子不归我,但我却能住”问题,为保障“居者有其屋”具有重大意义。 永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表示,下步将继续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登记能力水平,加大宣传力度,促使全县居住权登记常态化开展,切实保障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湖南民生在线
作者:刘卫平 李一村
责编:健伟
一审:徐满哥
二审:吴健伟
三审:吴明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