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永兴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文件,为全县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进行救助保障金提标。
为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提标普惠、保障精准,3月份以来,永兴县民政局负责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人员集中下沉到各乡村、困难群众家中,宣传救助政策和困难群众救助保障金提升标准,同时进行年检年审。 今年的救助保障金提标,具体标准为:城乡低保分别提高到700元/人·月和5400元/人·年;城乡特困人口分别提高到910元/人·月和585元/人·月。社会散居和集中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分别提高到1150元/人·月和1600元/人·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从2024年1月起按新标准进行补发。 据了解,永兴县共有城乡低保8522户、特困供养2988户、孤儿5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12人,涉及户数多,工作压力大。为及时减轻困难群众家庭经济负担,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永兴县民政局加班加点到各乡镇(街道)进行指导和帮助,力争在4月份全面完成困难群众救助保障金提标和年检年审工作。 来源:湖南民生在线
作者:梁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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