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郴州到绍兴,远赴千里执行
4月26日,北湖法院两名执行干警带领两名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远赴千里之外的绍兴,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一套房产开展评估工作。 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中,被告黄某迟迟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原告380余万元的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决定对黄某远在浙江绍兴的一套房产进行评估拍卖。 一下高铁,执行干警顾不上休息,马不停蹄找到黄某房产所在地,黄某及其妻子都在家。执行干警耐心向其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说明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义务将面临的司法惩罚和失信惩戒。被执行人黄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同意对其房屋进行评估。 从湖南郴州到浙江绍兴,从天亮到天黑,终于对被执行人千里之外的房产顺利进行评估。返程前,执行干警督促黄某尽快履行义务,告知其在履行赔偿义务完毕前,法院将继续对其房屋进行评估拍卖。 从亲力亲为到网拍外包,破解拍卖难题 去年3月,北湖法院开通司法网络拍卖,2017年共推送拍品191件,成交金额4546.62万元,占整个郴州市法院系统网络拍卖成交金额的70%。虽然司法网络拍卖优势明显、进展顺利,但也给执行法官带来了如不动产现场勘察、拍品上传、陪同看样、接待咨询等大量事务性工作,不仅耗费精力,也挤占人力资源。 为更好地推进网拍事宜,从今年2月份起,北湖法院实行网拍辅助性事务对外委托,将咨询、宣传、看样、交付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对外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接,采取第三方服务收费与拍品溢价率挂钩的机制,提高溢价率,既减轻了执行法官的工作压力,也使当事人的利益得到最大化实现。 5月18日刚刚结束拍卖的海南的一套房产,吸引9700人次围观,经过86次竞拍,54次延时,最终以600540元成交,溢价率高达108.13%。 从议价模式到询价机制,为执行再加速 价格评估作为司法拍卖的重要前置环节,是司法拍卖公平公正的前提。但长期以来,法院通常采用的委托评估这一评估方式存在周期长、费用高等弊端,“评估难”一直是困扰执行工作的重要问题。 2017年开始,北湖法院积极引入当事人议价模式,即在法院指导下,由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对拟拍卖的标的物进行自主协商议价,能协商一致的经法院审查后确定为拍卖基准价。这种自主定价的全新机制,其实是把把司法拍品的价格主导权交给了双方当事人和市场。这样不仅简化了财产估价程序,省去了评估费用及拍卖佣金,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暗箱操作的可能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2017年6月,在一起执行案件的处理中,有3500吨不便于进行评估的铅精矿砂就是通过议价模式确定了每吨单价及起拍价进行拍卖。 目前,北湖法院正在与税务部门积极沟通,准备达成合作形成询价机制,通过税务部门的智能价格系统得出标的物的交易评估价格,如当事人无异议,以此价格直接对标的物进行拍卖。询价模式一旦开始使用,几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一件标的物的评估询价,大大提高对执行标的物的处置效率,也使评估价格更趋合理性。 (作者:通讯员 陈润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