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唐 信)5月15日下午,郴州市苏仙区区委党校科干班70余名学员和郴州广播电视大学30余名学生一同来到苏仙区法院第一审判庭旁听一场合同诈骗案的庭审。
庄严的法庭,随着审判长的一声锤响,案件正式开庭。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周某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被害人朱某林钱财352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条款,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随后,控辩双方围绕该案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最后,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周某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庭审结束后,学员和学生纷纷表示,通过庭审观摩,让他们对法院的工作流程有了更直观、深刻的了解,增强了他们对法制和司法的认同感。同时,他们也表示,希望法院能多提供类似的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法律知识。 据了解,为推进阳光司法,苏仙区法院每年都会举办“法院开放日”,送法进校园、社区、企业、单位,并开展普法讲座、庭审观摩等多种活动,给市民进行普法教育和宣传。另外,该院已经成为湘南学院、郴州电大法学专业教育教学实践基地,每年都会不定期的邀请学生来法院旁听庭审和参加司法实践教育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