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王 晶)男子偏爱盗窃汽车电瓶,尝到一次甜头后,贪心不足,一晚上连续作案三起,最终被发现。近日,郴州市苏仙区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
2016年2月16日晚,雷某飞开着一辆面包车去苏仙区栖凤渡镇,路上,雷某飞用扳手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旧农用车上的2块电瓶卸下盗走。因为害怕被发现,雷某飞把所盗的电瓶藏匿于路边的草丛中,随即开车逃离了现场。3月15日晚上,雷某飞又回到藏瓶之地,把藏匿在草丛里的电瓶搬到面包车上。一个月后,偷来的电瓶还安然无恙放在原地,雷某飞似乎受到了鼓励,当天晚上又连续偷走了两辆车的4块电瓶。正当雷某飞对第三辆车的电瓶下手时,当地村民发现了雷某飞的盗窃行为,将他扭送到公安机关。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雷某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雷某飞认罪态度较好,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雷某飞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