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王 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苏仙区的曾某可不这么想,他借助汽车锁干扰器盗窃车内财物,最终因犯盗窃罪被起诉。近日,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
平时爱上网的曾某无意间发现网上有售卖汽车锁干扰器,于是动了歪心思,于2016年4月网购了一个汽车锁干扰器,想要用此干扰车主对车辆上锁,便于盗窃车内财物。6月14日中午,曾某带着汽车锁干扰器来到苏仙区飞虹路寻找作案目标。看到一车主正下车,曾某立即使用汽车锁干扰器把汽车后座上放着的一台笔记本电脑盗走。7月13日,尝到甜头的曾某用同样的办法盗走一车内960元现金。两天后,曾某又在飞虹路寻找作案目标。看到一车主把车停路边后准备进入旁边的店铺,曾某立即使用汽车干扰器。曾某上前打开车门意图盗窃车内财物时,突然心生害怕,于是放弃盗窃转身要离开现场,不料,曾某的举动被附近的治安巡逻队员发现,治安巡逻队员抓获曾某,并当场从曾某身上搜缴出一个汽车锁干扰器。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在归案后,曾某主动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法庭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