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宋有德)近日,七旬老汉龙某因犯失火罪被永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龙某接到判决书好不后悔,自言自语“悔不该”... 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宋有德)近日,七旬老汉龙某因犯失火罪被永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龙某接到判决书好不后悔,自言自语“悔不该”。 今年4月2日上午,老汉龙某来到某镇某山场为其祖父扫墓,随后在该墓地旁燃放烟花爆竹,不久引发森林火灾。大火随风顺势蔓延。闻讯赶来的当地村、镇干部和群众奋力扑救,最终大火于当日晚被扑灭。这场大火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过火有林地总面积达120余亩。次日龙某到镇政府投案自首,并赔偿了受害人经济损失近6万元。法院依法对龙某从轻处罚。 据永兴县人民法院林业庭统计,该院每年都要审理几起因扫墓引起的山林火灾犯罪案件。栽树十年功,毁林一瞬间。一点火星,一个烟头,都有可能引发森林大火。法官希望广大干部群众用文明的方式祭奠、扫墓,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