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郑东升)“太感谢你们了,这么快帮我把医疗费要到,不然我自己一点办法也没有。”8月6日清早,申请执行人李某将一面写有“执行神速 廉洁公正”的锦旗送到永兴法院执行法官李琳的手上,并连声道谢... 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郑东升)“太感谢你们了,这么快帮我把医疗费要到,不然我自己一点办法也没有。”8月6日清早,申请执行人李某将一面写有“执行神速 廉洁公正”的锦旗送到永兴法院执行法官李琳的手上,并连声道谢。 2014年12月,申请执行人李某在被执行人郴州市某建筑公司投标承建项目的工地上做事时被倒塌的条石砸伤左脚,李某住院治疗,随后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在李某住院期间,郴州市某建筑公司及该项目部经理、实际承包人匡某没有积极配合李某的治疗,双方也未能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出院后将该公司及匡某告上法庭。今年6月中旬,永兴法院依法审结原告李某诉郴州市某建筑公司、匡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判决被告匡某赔偿原告李某医疗费、残疾补偿金等费用共计69008.32元,被告郴州市某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7月24日,申请人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同时立即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7月28日,查询系统反馈显示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7月29日上午一大早,承办法官便立即驱车前往中国建设银行郴州苏仙支行、郴州南湖支行,扣划被执行人郴州市某建筑公司58018.32元、被执行人匡某13600元,一起纠纷在五日内得以快速执结。当法官将赔偿金送到李某手上时,李某感动不已,并对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公正高效的办案效率频频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