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门县纪委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易家渡镇盘山庙村村干部违规领取集资利息问题。2015年4月,石门县跃云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将训练场场地硬化工程承包给盘山庙村(训练场在该村境内),该村党总支书记苏宏敬提议7名村干部每人出资3万元用于驾校训练场场地硬化工程,并承诺给每名村干部分点利润。当年底,该训练场场地硬化工程完工,期间村文书周常树通过虚列人工工资的手段从中套取了7万元工程款。2016年1月,周常树将每人3万元的集资款返还给村干部,并将套取的7万元工程款作为集资利息平均发给每名村干部。另外,苏宏敬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县纪委给予苏宏敬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周常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国民、龚喜妹2名村干部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12月,易家渡镇纪委给予周云停、冉冬娥、钟杰3名村干部党内警告处分。 2.磨市镇木瓜峪村党总支书记侯延华违规收取“入户费”问题。2012年2月至2016年5月,侯延华向迁入到木瓜峪村的5个农户违规收取“入户费”共计4500元,且没有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另外,侯延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月,磨市镇纪委给予侯延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石门县纪委) |